6月13日下午,校区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江苏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通过学习,全体党员充分认识到,问责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问责权限、问责情形、问责程序、问责方式和问责的运用规则等,共22条。《实施办法》为加强江苏省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让江苏省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倒逼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
学习会上,校区党总支副书记戴金平同志强调,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为我党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制度依据的重大意义,同时结合校区党总支工作实际,要求校区各党支部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好《实施办法》,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管党治党常态,并提出三项具体要求:一要加强对《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二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管党治党的制度建设;三要严格落实监督执纪问责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