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茅山校区):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二级学院和综合部门、直属部门工作考核的通知》【苏农林院委(2019)54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学生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以“结合实际、实事求是,以评促建、重在建设,严格过程、注重实效,坚持共性、鼓励创新,纵横比较、相互激励”的考核原则进行综合评定。
二、考核内容
学生工作系列考核包括基本规范(35)、学生资助(100)、学生管理(350)、心理健康(100)、就业工作(200)、创新创业工作(200)、共青团工作(340)、学生满意度(25)、学生工作研究(50)、宣传报道(20)、重大事项(50)和创新工作(30),实行量化考核,满分1500分。其中茅山校区不参加就业工作和心理健康工作考核,共青团工作由团委负责。
三、考核程序
1.二级学院自评(12月18日—23日)
各二级学院进行自查、自评,围绕指标体系(见附件)撰写自评报告(3000字以内),填写自评表,于12月23日(周三)通过奥蓝系统报送。
2.材料送审(12月23日)
12月23日,各二级学院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至各归口管理条线。
3.特色工作汇报(12月25日)
各学院(校区)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以PPT方式做现场汇报,汇报内容包括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特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4项,汇报要突出主题,讲要点、摆问题、提成效,阐述思路、凝练特色,时间5-8分钟。
4. 核定与反馈(12月26日)
学生工作处对各二级学院(校区)自评分进行核定并将结果反馈给各二级学院(校区),各二级学院(校区)无异议后学工处将考核最终结果呈送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2月17日